任何人际关系,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
「我为了他做了那么多事,为什么他要这样对我?」这句话,可以套用在各种不同的关系上,不管是朋友还是情人还是父母对小孩等等,都可能出现这样类似的句型。认为自己的自以为是的付出,他人应该要满心感激地接受,这样的「我是为他好」「我是对他好」都是从「我」的角度出发,而没有想过「他」的想法,或是对方是不是愿意接受或是「想要」这样的对待。我们人都倾向于把自己的行为合理化,并且认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,都是别人的错,因为这样自己就不用承担责任了。如果只是发生一次,那么可以说有可能是对方的问题比较大,如果是频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,那么自己就要负起最大的责任,因为在人生的这齣戏里面,唯一不变的角色,就是你自己。
尤其在人际方面所发生的事情,一定一个巴掌拍不响。既然是「人际」,意思就是必须要有两个人才有办法发生的事情,如果你跟一个人吵起来了,可能如果换一个人来讲,根本不会吵起来。站在自己的立场其实也会知道,如果被激怒或是挑起情绪,通常都是因为「对方的态度或讲话语气」而不是因为事件本身。
有一个实验,是给观眾看了一个无声的影片,内容是一个医生跟病患的谈话过程,根据对方的肢体语言与动作,观眾对于医生的喜好观感程度,正好符合了决定了这个医生是否以后会被告的机率。
如果听过PTT上面常常被讲的一句话,叫做「不是不给____是不给你____」就知道,其实我们大部份的人的行为準则,都是「因人而异」,而没有真的一致性。除非这个人特别奇怪或是特别固执,其实我们对于不同人,都会有不同的标準。光是「陌生人」跟「熟人」就是一个很常见的双重标準区分法。
既然是人际关系的问题,大部份的问题出在于太执着于「我认为这样是对的」「我认为这样是好的」「我认为这样他应该很开心」「我认为这样他会喜欢」等等太多太多的「我认为」而不是站在他人的立场思考,所造成的偏差跟误解,也就是我们「僵化的道德思维」。
一个人会对你如何,在于你给人什么样的感觉,对方面对你的时候的「奇檬子」好不好,而不是取决于这个人是「好人」还是「坏人」。但我们都喜欢给人贴一个「好人」或是「坏人」的标籤。我记得在进击的巨人中有一段我很深刻的一段对话:阿尔敏找上在宪兵团的亚妮,希望能帮忙让艾伦逃脱,亚妮原本不想帮忙,就问阿尔敏「我看起来那么像好人吗?」阿尔敏回答:「好人只是用来称呼对自己有利的人,这世上不存在对所有人都有利的人,如果亚妮不肯帮忙,对我来说亚妮就会成为坏人。」其实我们所贴的好人、坏人的标籤,只是对我们自己有利的标準而已。
没有人有义务当个好人,或是应该要对你好或是回应你的付出,就像是孝顺,如果是被逼的、被要求、被胁迫的,还能算是孝顺吗?在人际关系中所发生的所有事情,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。如果忘记了,就会变成一个凡事只会怨恨世界、他人、环境的一个让人只能用假面具对待、奉承的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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