奇怪的男生,正常的男生
连岳先生:您好!关注您有一段时间了,很喜欢看您的文章。最近遇见一件烦心事,希望能看到您对这件事情的看法。
我和男朋友是大学同学,大三开始交往,直到现在异地读研,三年来虽有时也吵闹,但总的来说感情一直比较稳定,今年过年的时候互相见了父母。我以为自己很了解他了,也基本认定这个人了,觉得自己感情方面算是幸运的人。但是现在忽然犹豫,迷惑,难过。
我们以前出去玩时睡过一张床,仅限于拥抱,接吻。感觉他好像想要进一步发展,于是谈论过数次这件事情,我明确告诉他自己不想在婚前做那件事,起码目前不是足够爱他,也承担不起后果。每次他也答应不会伤害我,会尊重我的意愿。可实际上他每次都在开辟新的“领域”,我每次都不得不向他一点点妥协,但都是在坚持我自己的底线的基础上。而且我发现,一提到这方面的话题,他就显得特别感兴趣,平时会找各种理由主动创造两人晚上独处的机会。我虽然反感,但是因为信任他喜欢他,出去玩的时候心里舍不得分开,于是也没有完全抗拒晚上一起住,当然前提是在我认为能接受的亲热程度的范围内。
前两天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忽然对他产生强烈的反感和厌恶。原因是我们出去旅行,晚上在酒店,像往常一样亲热一番后,我两三次告诉他自己很累想要睡觉然后就背对着他睡着了。半夜我感觉身子下面凉飕飕的,我惊醒,回头竟然看到他的脸在我屁股后面。我不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,心里立刻失落又生气,但是不忍心当面让他难堪,甚至好像我做错了事或者看到不该看的事情一样羞愧,只是起身穿好衣服在尽可能远离他的地方躺下了。我们两个人关于这件事什么都没说,第二天就各自回到学校。
那晚惊醒看到的场景,成了我的心结,想想这种背地里偷偷摸摸,而且说一套做一套的行为,心里特别反感和厌恶。后来微信里他没有找借口,承认自己确实在那方面欲望比较强烈,说一直在克制,那晚不知道为什么就走火入魔干了不是东西的事。他很内疚很后悔,说没脸见我,觉得配不上我,只求没有给我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,还怕我因为这个离开他。
我现在对他很失望,不想跟他说话,但也不忍心说分手。我甚至开始怀疑这段感情,忽然觉得没有他自己也能过得好,这么长时间在一起是真的相爱还是仅仅因为习惯了在一起。我知道该接受这件事,但是脑子里反复回忆这件事,吃不好睡不好心事重重变了个人一样。是我开始就不该诱惑他而又不满足他?还是他太不正常,是个用下半身思考的渣男?我现在承受下来,继续在一起以后会不会后悔?心里的心结怎么打开?
连岳先生,期待您的帮助。
祝好!
小白_________________
小白:
你的身体你做主,这是天理。
我认为情投意合,见了父母,双方还到了读研的年纪,应该开始性生活了。理由如下:
你们正是性欲最旺盛的年龄段,尤其是你男友,怀里天天抱着女友,可能憋得比死还难受,什么正事也做不了。正如你在家里念经,厨房着了火,经书怎么教你淡定,估计都坐不住。性欲虽然看不到明火,可是烧起来受的伤,比烫伤更难熬。
性行为,在很多中国人的观念里,容易理解理男生占便宜,女生吃亏。作为成年人,你情我愿,性行为是双方都开心的事,两人都有所得,是正和;不是你之所得即我之所失的零和。鱼欢乐,水也欢乐。
鱼水之欢也是技能,双方都欢乐并不容易,它像其他身体技能一样,也得发现、练习。婚前性行为的好处除了扫除婚后的障碍,还能甄别出无性行为能力的人。由于对婚前禁欲的畸形表扬,一些无性为能力的人,或者刻意骗婚的同性恋者,容易利用这点,得到“此人真是一个君子”的假象,到了新婚那夜,你说来吧,他仍然颇具君子之风,说,我不想。到时,才是欲哭无泪,就算第二天能去离婚,折腾一回的成本也挺高的。
当然,重要的话不怕重复,回到第一句:你的身体你做主,这是天理。
即使说了上面的道理,你仍然认为婚前性行为很可恶,必须等到结婚那天,有什么风险自己愿意承当,那么,别人也不应强迫你,你的男友在婚前也只能保持那种偷偷藏在你屁股后面的“怪诞”行为。他一旦强迫你发生性行为,那就不是值不值得爱的问题,而是强暴,是犯罪。
按你的观念,我估计上面几句话很难让你改变行为模式,你的第一次很有机会等到新婚那天。
在这个基础上,我再提几个建议:一是尽快结婚,一了百了。等到研究生毕业,双方工作安定,婚房搞妥当,不知猴年马月。据说,他的工具憋三年,就会充血坏死——当然,这句是开玩笑的,别当真,他能憋一辈子。
尽快结婚,你取得性行为的资格,这建议,我悲观地以为,你也不会接受。接受不了婚前性行为,可能也接受不了无房无工作尚在读书的两人结婚,你的生命中一定有不少仪式,你没有能力破。
就算这么为难,我还是有好消息告诉你:你的担心即是你的放心。
他用下半身思考,不停地探索你的身体,甚至在你睡着时躲在你屁股后面,这些都证明他是一个正常的男人。如果他完全正人君子,坐怀不乱,那倒不妙。让一个小孩独占零食店,他一定四处探索,否则,他就有点问题,得看看医生。
青年男女,对性好奇,对异性的身体好奇,再正常不过了,你不宜过分恐慌,他不宜过分负罪,否则,双方的心理都会变态。
祝开心。
连岳
有时候千万别认为自己了解一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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